第521章_艳遇编年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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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1章

  海伦自然而然地说,丝毫也没有顾虑艾丽斯的存在。

  我看了看艾丽斯,她也正看着我。

  我摇了摇头,事实上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摇头的意思。

  艾丽斯接口,淡淡地说:“好男人嘛,有几个女人喜欢也正常。按我们族人的习惯,一个男人可以娶几个女人!要是姐妹们喜欢,你和戴安娜都嫁给何,我也不反对。”

  海伦愣了一下,马上下意识地摇了摇头,说:“不不,我们不是这个意思……”说话之间,小脸羞得通红。

  我没有言语。艾丽斯的提议不是不好,但并不实际,而且,我会认为她是在试探我。其实就算艾丽斯真的心胸宽大得到能容忍我找许多老婆的地步,要让戴安娜或者海伦,接受这样的现实,估计也是不可能的事情。毕竟她们所受的教育,会让她们觉得这是一件异常屈辱的事情。条件不成熟的时候,何必要搞到大家不开心呢?反正来日方长。

  艾丽斯见我不言语,便追问了一句:“何,我的姐妹们都是挺好的,你也知道。要不,你就娶她们吧,我们在一起生活,永远都不分开!”说得郑重其事。

  我笑了笑,不置可否。

  是的,我要学会沉默。这种时候,不管我说什么,可能都是错的。

  我只是看了看海伦,她连忙摇了摇头,忽然剧烈地咳嗽了几声,然后一语不发地落荒而逃。

  本来以为她是个大方的女孩,没有想到她原来是这样的害羞。

  我再次微微笑了一笑,转脸亲了亲艾丽斯,说:“你当真?”

  艾丽斯扑闪着她的大眼睛,一脸无辜的样子,说:“我从来不撒谎的!”

  就算她是真心说的,我也不能当成她是真心来听。

  但艾丽斯今晚说的这一席话,却非常现实地接近了我们夫妻和海伦以及戴安娜的距离。

  艾丽斯还说,玛利亚她总有一天,会转向我们,所以海伦的话,也不足为信。所以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对玛利亚很尊敬、很爱护……

  说到玛利亚,我要多几句嘴:有时候,我在玛利亚面前,会忍不住想起当初她被蛇咬伤后,我为她治疗的情形,而且这时候,玛利亚似乎知道我心里在想什么,她的脸会忽然变红——这样的事情简直屡试不爽!这也让我怀疑玛利亚不仅能用声音媚惑人心,而且她能读出人心里的事情!但这是没有办法证实的事情。

  但玛利亚用声音媚惑人心的本事,她却不否认,按她说,那只是基督教核心唱诗班的一项基本功夫。我向她请教了一下,她开始的时候,还乐意教我一点基本的原理。每次举例,她都会用不同的语调来唱一首圣诗。她的这些基本的理论,让我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。但等几次过后,我再问的问题越来越接近核心的时候,她再也不肯多说了。

  玛利亚是聪明的,她一定从我问的问题中认识到,我已经把她的这门技艺学了个七七八八,除了一些关键之处难以通晓之外。

  我也不怪她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,也有自己的原则。

  而且事实上,我把从玛利亚那里学到的声音来迷惑人心的本事,都用在撒谎上了……以前,撒谎的时候会犹豫,声调总要有点微妙的变化,但现在,用玛利亚唱圣诗的单调一说,就巧妙地掩饰过去。而别人会在无意中,象是被催眠了,认真地相信了……

  这一夜,大家大概都睡得不太踏实。所以第二天,也就是我们来到这个新世界的第六十一天,早晨起来的时候,其他人见到吉它城的时候,很兴奋。而我,艾丽斯还有海伦她们,都有一些不安。我们都不知道,这样的一座城市对我们意味着什么。

  这时候,我们的装束,已经完全和当地人一样了,都穿着一身丝绸的衣服,式样简单流畅,而且颜色素淡。

  我觉得艾丽斯很美,穿这一身衣服,海伦她们也很漂亮。

  但兰花和那些我们收服的强盗们很不以为然。因为她们说她们这个世界上,女人以粗壮肥胖为美。如果女人苗条,那肯定是家里穷得吃不起肉,而且日夜操劳的原因……

  所以进城后,真正吸引吉它城里人群眼球的,反倒是我……不时有女人冲着我吹一声响亮的口哨儿,要不是我的脸皮越来越厚,我的脸肯定会红的。

  艾丽斯在一边偷笑,她有一次还拉了拉我说:“哦哟,回头率很高呀!这样的感觉是不是很好?”

  我不理她,眼睛在这个城市里扫来扫去,街道不宽,所以凡是我们经过的街道,它的每一扇门我都记在了脑子里了。

  奇怪的是,这个城市除了在城门口有十几个吊儿郎当的女兵外,好象再没有看见其他的士兵了。我问兰花为什么?

  兰花说,城防的兵,听说只有一百多人。

  我问,那要是打起仗来,怎么办?

  兰花说,飞马国的另外一个郡,叫萨拉郡,倒是驻扎了十几万人的一个边防营。大概是因为吉它郡虽然也是飞马郡的边城,但与太阳帝国接壤的地方,却是险峻的高山,所以只是把城墙修得高一点,护城河挖得深一些,而没有重兵设防。

  要是有人造反呢?我问。

  兰花说,要是有人造反,一个吉它城也不过十万人,萨拉郡的边防大营的人,只要来一半就能镇压掉了,以前这样事情也是有的。

  我点了点头,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。

  街上的买卖,都是些小买卖,不过衣食类和日用品的经营。也偶尔有几个衣着光鲜的过客,也有几个不同肤色的人从街上经过。兰花介绍说,这些人大概是外地来吉它城买马的。吉它城的飞马价格大概在一两金子左右,比最贵的飞马帝国国都吉博的价格要便宜百分之五十,所以有不少人跑到帝国的西部边陲来买马。但交易地点却不在吉它城内,而是在南郊的马场。虽然吉它每年向外输出近三万匹飞马,但吉它养马的大户,却只有三家,其中乔伊斯家规模最大……

  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看,我们到了一家客栈住了下来。

  我们二十人住进去,那家客栈也就满员了。兰花说,象这样规模的客栈,虽然不是吉它城最大的,但也不算小了。但这样的客栈,吉它城有一百多家,一般都是一个商队就把客栈住满了,倒是没有什么零散的客人。

  等住下之后,我让兰花去给我找几张地图来。

  兰花很为难,她说地图一般只有大的商队和军队才有,这要时间才行。

  我告诉她不急,但最好尽快给我找到……另外,如果吉它城有合适的房子,我们可以买一套下来。

  本来以为进了城意味着我们找到了人类社会,意味着我们更……反正一切都好了,但事实上,除了衣食住行方便一点之外,我们并没有取得其他什么进展。我们现在所享用的一切,和我们来的那个世界比,是太粗糙简陋了……除了吃的东西都很新鲜,取悦着我们的味觉之外。事实上,接下来的十几天时间里,我每天带着艾丽斯在吉它城到处闲逛。好在这里外地商人很多,倒也不引人注意。我们的重点是吃!吉它城的大小饭馆,我们都吃了一个遍。

  其实只要不发神经,厨艺是件理论上很简单的事情,不过色香味形罢了。象饭菜的色与形,象切菜刀功等等,这类事情,我以前就练得不错,现在要学的,只是识别一下各种菜,知道它们本来是什么味道,加上了调料是什么味道,用什么样火候之后,又是什么味道就行了。

  这样考察了各个饭馆里的厨师们的技艺后,我和艾丽斯从市场抱回了一大堆各种调味料,开始自己动手做菜吃了。我的这一手,也是海伦她们没有想到的,尝到了我做的菜的味道后,她们就不肯吃客栈的厨师做的饭菜了,而是每天要吃饭的时候,先跑到我和艾丽斯住的房间里等着……

  这也是我拉拢她们的一个方式——哼!我就不信,有哪个女人能拒绝美食!……

  而且借着各种食物的调理,戴安娜的身体,慢慢好起来了。

  第七十日,兰花替我们物色了一套很干净也挺大的一套房子。据说这个房子的前主人曾经是吉它城的副城主,后来犯了事,被押往京城被砍了头,家人是树倒猢狲散,基本上都走了,所以当地人说他家的房子不吉利,便一直没人买。所以一套值一百五十两金子的住宅,现在只卖六十两。

  我可不管这些闲话。

  住进去,再添置了一些家具物什,把这样一个临时的家,建设得红红火火。特别是我这次把我和艾丽斯的住宅,和海伦她们三个女人的住宅分开,隔了一百多米远!——终于,艾丽斯可以放开心扉,我和尽情双修了。

  但是顺便说一句的是,我在吉它城,也开始有名气了!倒不是因为我买了一套据说不吉利的房子,而是因为有一次,我在吉它城最大的餐馆春风楼里用餐时,店小二在笨手笨脚地打苍蝇,但打了半天,一只也没有打到。我忍不住指点了他一下:我告诉他,苍蝇在觉察到危险的时候,总是先起跳,到空中二三指高的时候,它是向后飞,而不是象我们想像的那样向前飞,所以,用蝇拍打苍蝇的时候,要瞄准苍蝇屁股后两三个指节的地方,快速地来一下,这样方才能百发百中。

  小二半信半疑,但试了一下却是屡试不对得起!于是惊为天人。

  消息传开,于是我就成了苍蝇屁股法的开山老祖了,以至于我再上街,便有人冲我指指点点——哦,那就是会打苍蝇的那个……很厉害吔……

  我少说也有三千技术,在吉它却因为会打苍蝇这样的雕虫小技而闻名,这不能不让我郁闷了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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