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8页_虎魂
笔趣阁 > 虎魂 > 第18页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18页

  赵刘二人频频点头,都说俺们信着你戴先生了。戴先生呷了口酒,又说:“当面锣对面鼓,两头的话要挑明。孩子嘛,你们都见了。小子呢,仪表堂堂,打山东过来的,身体好能吃苦。姑娘呢,模样周正,手巧活计好,挺门过日子差不了。”

  酒桌的气氛融洽,很快谈妥了所有事项。男方的彩礼足够买两头黄牛,齐整整的礼金当即过给了刘大车。刘大车很高兴,自然无话可说,娶亲的日子定在九月初十。戴先生最后起的收杯酒,说:“亲戚做成了,还有啥挑的?以后你赵大东家来县里,可别忘了到小店坐坐。”

  刘大车快言快语:“只要俺亲家来,就请你这个大红媒喝酒哩。”

  从安城县回到家,天已经朦朦黑了,金氏还没睡。赵前的心情格外好,把去县里的事和女人细细讲了一遍。侄子的终身大事定下来了,金氏也如释重负,不过她觉得彩礼有些重了,但只是想了想没说什么。男人当家做主,贤惠的女人都知道深浅。夫妻俩临睡前在一起唠些家常,男人兴奋着,说等到成运成了家,就把西沟的两垧散地借给他。女人挺着鼓鼓的肚子,盯着男人看,说:“那,李三子咋办?”当年他们离开西沟时,那片地租给李三子了。

  第三章

  “俺已经够意思了,种了九年还想咋的?”赵前对李三子早就心怀不满,一直交当年定的地租子,一年只有两石。他恨恨地说:“西沟都是好地,咋的也得打三十来石,李三子没心没肺的,连个谢字也没有!”

  金氏明白男人的心思,一边吃力地铺被一边劝:“拉倒吧,以后再说。”

  “一念之仁啊。”赵前脱掉褂子,“那成运咋整?总不能搂着过一辈子吧?”男人的心思是,侄子总归不是儿子,还是不在一起为好,免得以后纠缠不清,又说:“还是别在一处搅马勺吧。”

  “我看我爹在岔路口的地……”女人像下了很大决心。油灯下,夫妻两个对了下眼神。女人通情达理,主动提议借地给侄子耕种。

  灯熄了。外面没有一丝风,月很圆很亮,把赵家大院融进了绵延起伏的银色之中。赵前心存感激地摸着女人的头发,又把戴先生的话讲了一遍,金氏听了惶惑,幽幽地说:“谁知道肚里的这胎是个啥时辰?”

  夫妻两个不再言语,静静地听调皮的小虫唧唧鸣唱……

  ①嚼奶布:高粱米煮至八分熟,在大人嘴里嚼烂,再用布挤出汁水喂给婴儿。

  ②抬杆子:旧时火枪的一种,亦称大抬杆。

  ③筒子锹:特制农具,形状似平头铁锹。

  ④勒刀子:工具,固定在木杠两端铁制的刀具。

  第四章

  翠花胡同实在讨厌,这是金首志在此厮混了一年后的想法。这里太过金粉气了,奢侈得叫人眩目,多停留一分钟,就多一分难堪,囊中羞涩的人不适宜在此久留。街路曲折狭窄,平均一丈来宽,长不足一里,却是吉林最繁华的所在。街上熙熙攘攘,人流如织,两旁鳞次栉比地排满了商号,最有名的要数金店、钟表店和花店。说起翠花胡同的花店,可谓久负盛名,从女人的头饰到居室里的瓶花,以及各色各样的绢花纸花,无不工艺精湛,精巧别致。翠花胡同叫得响的商号有:怡会恒、兴顺好、玉聚昌、玉顺号等等。凭着放山人陈把头的保

  荐信,金首志在“玉合盛”花店谋了个差事,名为学徒,实则为烧水扫地站栏柜吆喝生意的伙计。别看掌柜的在客户面前低三下四,见了手下的就气指颐使,有事没事地咆哮不止,仿佛要吃人似的。花店的主顾大部分是女性,金首志一张俊朗的面孔很吸引她们,女人们见了先是惊异,而后都忍不住心跳将他多看几眼。女人们的目光各异,或羞涩或含蓄或放浪,时常做有意无意的一瞥,多半有倾慕的含义在里头,有几位出手阔绰的娘们儿总来店里晃悠,意图很明显,她们都喜欢上这个小伙子了。掌柜的便没来由地吃醋,时常指桑骂槐,老板私下也认为店里有个勾人的年轻人并非坏事。金首志非常怅惘,忍受不了老板阴郁的面孔和刻薄的辱骂,便提出走人。说走就走,非常坚决,他在玉合盛一年算是白干了,一文薪水也没拿到。老板同意了金首志唯一的请求,送他一套刻印的《隋唐演义》。

  这是一种舒畅的自由,没有了令人窒息的压抑的自由,走在街头巷尾,全身心地放松。金首志成了无业游民,却满怀秦琼样的期待和程咬金似的勇气。漫无边际地在吉林城里转悠,不觉间来到粮米行。粮米行实际上是一条街的名称,只因为粮栈云集,大家叫得顺嘴。兜里的铜钱越来越少了,却始终没找到活路。他只能住在穷汉店里,客栈内外极其破烂,一长趟的大铺炕,睡满了穷光蛋,当然这样的客栈价钱便宜,每晚只需九文钱。穷汉店很特别,店主按炕的大小做床大被,用滑轮吊在天棚上。晚上,用滑车将被子放下来,盖在住宿人的身上。等到早上天一亮,店伙计就吱吱扭扭地将被子吊起来,众人只好起身,去奔波一天的生计。

  粮米行也是个热闹的去处,街上的流民很多,绝大多数是来自鲁冀等省的逃荒者,所以金首志的生意尚可,每天总有代人修书的活计。这条街上有三家司法机构:街道厅、督捕司和八旗推子房,少不得打官司告状的事情,金首志常替人写状纸。于是这条街就出现小小的写字桌,还挂了面小旗,上头写着“代书”两字。路人会看见,桌子后头站着一个年轻人,二十出头的样子,四方脸大眼睛,模样很周正,身穿蓝色大褂子,褂子已经洗得发白了,两肘处还打了补丁。不用说,这人就是金首志。书桌的对面是一家叫“泰和真”的粮栈,车马往来,生意兴隆。粮栈的洋门脸很是气派,大玻璃窗铮明透亮,能看见伙计忙碌的身影,能看见掌柜的在吸水烟或者闭目养神。这家粮栈的窗台上摆了几盆月季花,白的粉的还有红的,花朵开得热热闹闹。看到它心里就像被什么柔软的东西给抓了一下,那花朵娇艳,像温柔的手掌,又仿佛温情的絮语,时常叫金首志感动。有时他会莫名其妙地涌动一种念头,这念头便是走进这家粮栈,端坐在玻璃窗里面。这念头时常一闪而过,却强烈如雷电,以至于常常没来由的怅惘。市井里满是喧嚣,街上涌动的是陌生的面孔,仿佛松花江里无尽的浪花,没谁认得他金首志。只有两种人才会理睬他,一是要写字的,二是乞丐。每当衣衫褴褛的叫花子伸出手时,金首志只能无奈地闭上眼睛,装做看不见。

  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bqger.cc。笔趣阁手机版:https://m.bqger.cc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